昨天睡下的时候,窗帘并未拉紧,清晨的阳光便直直地射进了屋里。这阳光是极干瘪的,从中挤不出一点水分。冬天的太阳可是小气得很!这屋也是许久没见着阳光的,今天忽地照进来,竟使我有些仓促。他照在我毛绒的被褥上面,照在我床边的棉袄上面,照在窗台上一棵枯死了的小树上面,照出一块块明晃晃的白色。我在这屋里像老人一样住了多年,今天总算是又见到你嘞,我的老朋友!我感到自己有些失礼,许久没有和这太阳打个照面了!便索性拉开窗帘,走到窗前看着他。

他不偏不倚地挂在我的面前,被白色的白云遮挡着,没有往常那么刺眼。我看着他发起呆来。他也呆呆的:平涂的白色,又并没有掺染其他什么颜色,无趣得很。太阳整个就是一圆的,和去年十二月一个星期二的时候的他一样圆。我感到很讶异:这么多年了你可没瘦下来,还是一整个圆,可得注意了!今天是那个星期二么?不是么?不是也罢,没有人说过今天不是那个星期二。老伙计,就连你也没有说过。所以在我的念想里,这就是那个星期二,和其他所有的星期二没有多少分别。若是我上星期二拉开窗帘,你就会是这样。下星期二我拉开窗帘,你还会是这样。今天是不是星期二又有什么关系呢?亲爱的太阳啊你是我一颗瞎了的眼珠孤零零贴在天幕上。

我感到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窗帘敞开着,很是宽阔,外面的天空就给撕了一个破口,巨大的光亮便整个歪斜着倾泻进来,越发地使人恍惚。在这白晃晃的阳光中一切都变得模糊了,毛绒的被褥,床边的棉袄,窗台上一棵枯死的小树,它们都淹没在这满溢的排山倒海的日光里了。我看到黄铜的书柜把手闪得锋利,一人高的玻璃门白得厉害,像一面面无表情的照妖镜照出我一生的善恶;我看到灰尘泛着强烈的光芒压落下来,又以神圣的姿态重新升腾到半空中,汇集成一涡飘飘荡荡的湍流在我周围涌动,不肯停歇。十年来我一直被某种不知名的恐惧追赶着,拼尽全力,毫无目的地奔逃,现在我终于停下来了,我终于得以环顾一下四周,看看我这十年都遗漏了些什么。我张开双臂和这灰尘的湍流共同旋转着,在这汹涌澎湃的浸没着白光的天地里大喊大叫,太阳啊我亲爱的老朋友你真是个混蛋我要用双手把你紧紧攥住攥出太阳汁来——这是永恒的星期二——这是永恒的清晨啊。